福州一家人受不了!楼下每天传来这个气味......

民生   2024-11-15 21:53   福建  

报料

福州的郑女士向《维权超给力》报料,称自家楼下开了一家姜母鸭外卖店,店内每天加热姜母鸭时产生的味道,影响到了小区业主。姜母鸭店主表示加热过程中产生气味难以避免,自己也是合法经营。目前,在多方介入下,店主在门口安装了一把“遮挡伞”。



郑女士家住仓山区融信西班牙小区某幢3楼,其所在楼栋沿街一层有一排店面。今年5月份,此处新开一家姜母鸭卤味店,由于郑女士家阳台刚好位于该店正上方,所以家中常常笼罩着浓重的姜母鸭味。


郑女士

“我们这边基本每户阳台晾衣杆都是可以伸出去晒衣服的,现在一方面我们不能挂晒衣服,每天还要关着窗,而且关窗也还是有味道。周末我在卧室睡觉的时候,差不多早上八九点味道就飘进来了。”

郑女士家位于门店上方


接到报料后,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前往该门店,在店门口闻到了淡淡的姜母鸭味,门店内没有窗户,也没有排烟设施,气体直接从门口散出。郑女士告诉记者,相比于楼下,楼上闻到的味道还会更重一些。


郑女士

“他们只做外卖,店里就是有电磁炉、微波炉一些加热的设备,一边是卤味,一边是姜母鸭。等于是预制菜,加热后再外送出去。”

郑女士称,异味影响的范围不仅仅是自己家,还包括周围的一些邻居。有业主曾直接与店家沟通过,但效果不佳,双方起了冲突,之后便再也没有沟通。


店内加热台


《维权超给力》记者向姜母鸭店店主了解情况。店主表示,门店没有安装排油烟管道是因为店面结构不允许。食物在加热过程中产生气味是正常的现象,自己并无任何违规操作。



姜母鸭店老板 

“我们的一切经营都符合物业的规定,物业不允许我们明火,我们也不明火,我们就几个微波炉加热一下,做的是预制菜,打包完就拿走了。住在人群里免不了的,以前邻居住八年了,都没人投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一位男业主到现场和店主反映过异味问题,但双方最后不欢而散。店主表示,近几年实体店经营不易,小本生意只为谋生,希望居民们多一些理解。



姜母鸭老板 

“他女儿说身上有姜母鸭的味道,同学都在那里说。我就中午、晚上做一下,上午十点才开门,大家都不体谅理解一下。我们一家老小做个生意多不容易,一天也就挣个生活费,一点味道就受不了了,这么多家住在楼上,别人家都没讲。”

店内部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告诉《维权超给力》,姜母鸭店确实未违反明文规定或合同,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禁止此类情况。


小区物业人员 

“我们当时有说过,不能有明火,他们家也确实没有火,也没有使用油烟管道。”

门店内部


今年8月份,郑女士向福州12345投诉。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及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回复称:“该门店已取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食品进行加热过程仅产生水蒸气,未产生油烟,建议加热时关闭门窗。”而郑女士对此并不满意。



郑女士

“我现在诉求就是,要把这些异味收集起来,做一个统一排放。就类似烟机或者新风系统。这样起码能减轻味道,不能没有任何设备,对着我们居民楼阳台排,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仓山区生态环境局的回应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认为,针对异味扰民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地方性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例如,应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等。对于异味是否扰民,会综合考虑异味的浓度、频率、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


林律师  

“一般情况下,如果某个单位或个人排放的异味已经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且经过多次投诉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相关环保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林律师建议,遇到异味扰民的问题时,受影响的居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异味的来源、发生的时间、频率、持续时间和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等,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更有效地评估和处理问题。

门口安装的遮挡伞


发稿前,在小区物业介入调解后,店家积极配合,在店门口安装了遮挡伞,防止气味向上蹿,还堵住了门头的缝隙,并修剪树木让热气散开,以缓冲店铺内散发的气味。郑女士等业主对此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记者:菜菜 小卢(实习)

视频编辑:小卢(实习)

监制:超艺

本文为福建987私家车广播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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