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人请注意!12月1日起,医保结算有变

政务   2024-11-25 10:45   河南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参保群众医保结算支付安全,全省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方式,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均须通过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开启强制验证规则,全省各地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必须使用以下三种规定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

1
医保码(医保刷脸终端、医保亲情账户)
2
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3
身份证+医保码密码(仅用于紧急特殊情况)

注意:方式2和方式3必须输入密码进行验证,否则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不予通过,参保人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

使用社保卡结算时,密码为原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非银行卡密码)。未领取社保卡或遗忘社保卡密码的参保人,请联系当地人社部门处理。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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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媛秋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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