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全面禁止!赣州多人被罚!

政务   2025-01-20 17:47   江西  
赣州人注意
近期我市持续气候干燥
森林火险等级
将持续在高度危险级别
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
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
高度危险,须高度警惕
严格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赣州多人被罚!

违反禁火令

违规野外用火
近期,赣州有多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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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11人被处罚



日前,瑞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林业局公布11起森林火灾案例,以案为鉴,防患未“燃”。

案例一

1月12日,黄柏乡胡岭村石杰小组村民曾某华在佛子锅田里做事抽烟将烟头丢在杂草中引发火警,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0元罚款。

案例二

1月15日,黄柏乡上塅村黄井塘小组村民刘某周在田里挖花生田时抽烟引发了稻草及杂草着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三
1月15日,冈面乡竹园村下迳小组村民谢某根,烧莲子田边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四

1月5日,丁陂乡山潭村鲤鱼小组村民陈某长在田里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五

1月8日,万田乡木瓜村禾塘小组村民谢某来,野外用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六

1月2日,九堡镇清溪村下鱼子背小组村民刘某毛,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七

1月10日,云石山乡石背村岽脚下小组村民刘某秀,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案例八
1月12日,沙洲坝镇杉山村亚下小组村民廖某平,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500元罚款。


案例九

1月5日,沙洲坝镇清水村大塘面小组村民钟某禄,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十

1月6日,壬田镇下街村范某鹏在自家农田焚烧杂草,后蔓延到他人农田,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案例十一

1月16日,瑞林镇大坋村塘坳小组林某生,烧田埂草,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处以300元罚款。






上犹县3人被处罚


案例一

2024年12月30日,社溪镇竹社段村民罗某某在田间点燃大面积稻草,社溪镇人民政府相关执法人员立即对罗某某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制止,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二

1月6日,梅水乡村民钟某某在田间将杂草堆进行焚烧,现场浓烟滚滚,梅水乡综合执法大队调查核实后,对钟某某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月7日下午,黄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黄沙村就曾某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核查,对违规野外用火当事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处以200元罚款。





会昌县2人被处罚


近期,会昌县筠门岭镇通报了2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
案例一
1月6日,筠门岭镇上增村村民张某连在菜园焚烧杂草,被镇护林员巡查发现。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核实,对当事人张某连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罚款。张某连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处罚,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案例二

1月10日,筠门岭镇上增村村民林某章在旱地焚烧杂草,被镇护林员巡查发现。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核实,对当事人林某章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罚款。林某章懊悔不已,当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将监督其他村民不得野外用火。



学好森林防火知识
严格遵守禁火规定

防范森林火灾




来源:综合瑞金发布、中国会昌、上犹发布

编辑:张安然 编校:黄松林
值班主任:明心武 刘芬
编审:陈济才 谢瑞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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