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骤降、寒风凛冽,大雪翩然而至,第七师一三一团辖区已进入“速冻”模式,屋外天寒地冻,屋内当事人与民警的心却都是暖暖的!因为民警在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后,竟有了意外收获······
事件回顾:2024年12月10日,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哈拉苏派出所接群众王女士求助称,其与商铺老板孙女士发生纠纷,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王女士与孙女士因手机支付换取现金的问题产生矛盾,店铺内二人言辞逐渐激烈,地上还有争吵推搡打翻的物品,眼瞅着就要失控。民警果断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待双方冷静后,分别与其沟通交流。在民警的耐心开导下,双方消除了对立情绪,商铺店主孙女士表示愿意接受王女士的道歉,王女士也支付了损坏物品的赔偿金,两位女士最终握手言和。
在与民警的交流中,孙女士深受民警公正执法、心系群众的态度感染,对社会责任感有了更深的感悟。为了让赔偿金发挥更大的价值,孙女士主动提出希望通过民警联系,将赔偿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捐赠给附近的学校。民警对孙女士的想法给予了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联系一三一团中学德育处李主任。
当满载着爱心的学习用品被送到学校时,校园里充满了温馨与感动。德育处李主任满怀感激地说道:“这份来自警民的爱心如同春日暖阳,将照亮孩子们的学习之路,我们会教导学生铭记这份关爱,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民警的用心调解,当事人的慷慨与爱心,共同编织成了一幅温暖的画卷,在校园里,在社会中,留下了一抹亮丽的色彩,激励着更多人去传递爱与希望,共同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而努力。
来源:哈拉苏派出所
编辑:李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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