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竟还在受贿!周清玉,一审获刑15年

民生   2024-11-05 17:51   广西  



202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清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二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


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周清玉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00万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清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周清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周清玉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注“来宾V视”视频号




来 源:央视新闻


编 委 | 张吉矿

审 核 | 傅   丹

编 辑 | 韦帮壮



法律顾问:广西宾桂律师事务所

地址:来宾市翠屏路21号

电话:4219588

本账号如无意中侵犯了互联网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通过电子邮箱249974432@qq.com或电话联系0772-4211711告知,本网站将及时删除,或与我方协商,我方愿意按照市场价支付使用期间的授权费。


推荐阅读

放假通知:连放7天!网友:羡慕哭了

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11月购物节感恩回馈

刚刚,广西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穿厚点,最低气温10℃,来宾天气有变

猜猜看!来宾“东方橄榄”产量到底多高?现场实测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看」

点个赞


再走吧

微观来宾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倾力打造,提供来宾最新新闻资讯与服务内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