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老年朋友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老年朋友们:
您们好!老年人的出行安全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圆满,但涉老年人交通事故却时有发生令人揪心,为确保老年朋友出行安全,希望老年朋友们在出行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步行安全
1.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2.步行出行时,一定要注意走人行道,千万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避免被过往车辆撞到;此外,在路边行走时,注意路边停放的车辆的动态,防止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
3.出行时,尽量结伴同行,应避免或减少夜晚出行,如需夜晚出行最好有年轻人陪伴,并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这样能够更好地引起车辆驾驶人注意。
二、骑车安全
1.请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车辆号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
2.遵守信号不闯红灯。老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前,要做到不闯红灯,同时要避免这两种情形:红灯倒计时时不闯灯,绿灯时间不富余时不抢行。
3.注意右转车辆,不与其抢行。当驾驶非机动车准备通过路口时,要注意后方来车,尤其是注意右转车辆,因为机动车在右转时存在盲区,尤其是大货车,它的盲区范围比普通轿车要大,引发事故时危害也更大。
4.不占用快车道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上,必须靠右行驶。
5.正确左转。当需要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到路口正对面才能转弯,并且在转弯前要停下来,看看左后侧,再看看前侧,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6.“老年代步车”安全系数低、质量差、隐患大,不具备上路资格,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老年代步车”。
三、乘车安全
1.牢记“一盔一带”。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时,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要乘坐三四轮电动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乘坐汽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
2.作为子女,一定要劝阻、监督老年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他们主动学习交通文明知识,改掉交通陋习,守法出行,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朋友,您的健康平安是子女们最大的心愿,愿老年朋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衷心祝愿老年朋友们平安幸福、健康长寿!
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日
今天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今年发生在我们五云街道辖区内的 7 起交通亡人事故案例,每一起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希望大家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来不得半点马虎!
案例一:
2024年1月31日,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途经五云街道上湖村路段时,停放在路肩上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
案例二:
2024年3月24日,周某驾驶汽车,经五都村陈弄口路段与横穿道路的行人樊某发生碰撞,造成樊某当场死亡。
案例三:
2024年4月21日,钭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黄龙路与翠竹路交叉路口与金某驾驶汽车碰撞,造成钭某死亡。
案例四:
2024年10月10日,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迎晖路与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死亡。
案例五:
2024年10月16日,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旭山路匝道交叉路口时,与通过人行横道的麻某发生碰撞,造成麻某死亡。
案例六
2024年10月26日,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黄龙村川石路口横过道路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
案例七:
2024年10月27日,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在白岩村国道段,与梅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死亡。
这些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望大家引以为戒。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我们的家人负责。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在此,祝大家生活愉快,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