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危险!泉州陈某、苏某,被罚!

民生   2025-01-25 11:33   福建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预防和减少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泉州台商区公安分局重拳出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

两处烟花爆竹存储点被查


日前,台商公安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检查发现,台商区百崎乡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自家农宅及仓库,并通过小货车运输售卖。


在台商区张坂镇店主苏某经营的小超市内,警方发现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苏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购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店内进行销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苏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提醒

“冷烟花”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


警方介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间接威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将构成极大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受捧的“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主要包括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等。在它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亦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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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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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淳

审核:潘贤利 陈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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