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及家长朋友们:
您好!春节临近,文化娱乐活动即将迎来高峰,未成年人进入各类娱乐场所现象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倡议如下:
(一)未成年人禁止进入以下场所:
1.歌舞娱乐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未成年人限制进入以下场所:
1.游艺娱乐场所,场所内设置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寒暑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2.剧本娱乐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的文化娱乐场所,是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需要。这不仅需要法律的守护,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请各位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督孩子“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表率,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娱乐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