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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发布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宝坻区
宝坻区以下区域实施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禁放点位集中密集区域:东至宝坻东环路(不包含东环路),西至宝坻西环线(不包含西环线),南至环城南路(不包含环城南路),北至北环线(不包含北环线)范围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自然保护区等八类区域或地点。
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除上述时间外,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蓟州区
蓟州区全时段禁燃区域为:
(一)城区文物建筑周边(四至范围:东至府东路、三府街、渔阳南路连线,南至人民西大街,西至长城大道,北至迎宾大街)。
(二)北部山区(自三河与蓟州交界处起,沿102国道以北—邦喜公路以北—北环路以北—燕山东大街以北—喜邦线以北—淋平公路以北与遵化、兴隆、平谷交界处)。
(三)于桥水库(原警戒区范围,即于桥水库周边22米高程线以内区域)。
(四)于桥水库以南山区(自遵化与蓟州交界处起,沿遵玉公路以南—水库南路以南—中昌南大道以东—102国道以北与玉田交界处)。
(五)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自然保护区等八类区域或地点。
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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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
武清区全时段禁燃区域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自然保护区等八类区域或地点。
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