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人才8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对象为吉林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工程学院)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87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届生在毕业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2025年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校园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出生月份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无须证明),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聘用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2、请考生登录登陆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yuan.gov.cn)或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网,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2025年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二代)扫描件;②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③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无需提供)等岗位要求材料,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报考人员发送至邮箱:LYSJYJZP2025gx@163.com
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发送至邮箱:LYSJYJZP2025gz@163.com
初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发送至邮箱:LYSJYJZP2025cz@163.com
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发送至邮箱:LYSJYJZP2025yey@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如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 初中地理教师 张XX)。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反馈,请报考人员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2025年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如拟聘岗位出现空缺,视招聘单位需求情况调剂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025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以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免收招聘人员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费用。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辽源市落实人才政策(3.0版)实施办法》《辽源市硕博人才政策10条》中明确的政策待遇。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0437-3222994,0437-33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