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永辉超市先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了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并约定了八期分期付款。
然而,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10月10日公告截图。
永辉超市10月10日公告截图。
回溯公告,永辉超市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持股)。
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亿元。根据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永辉超市10月10日公告截图。
永辉超市7月26日公告截图。
按照约定,大连御锦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
永辉超市7月26日公告截图。
来源:中国经济网
微信编辑: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