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网显示结业女子错失高薪工作案”,最新进展

时事   2024-10-24 15:00   湖北  


近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学信网显示结业女子错失高薪工作案”迎来最新进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卢女士处获悉,法院一审判校方60日内重新处理卢女士修改学信网信息的申请,并予以书面答复。


湖南师范大学提起上诉后,法院二审仍维持原判。卢女士告诉记者,在60天期满后,校方仍以当年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为由,拒绝将学信网的结业状态改为毕业。



此前,上海卢女士反映,自己本科毕业时湖南师范大学给她颁发了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是学信网却显示为结业,导致卢女士在换工作时没能通过公司学历审核,错失了月薪4万多的工作机会。


卢女士解释称,自己当年通过高考考上了湖南师范大学的应用英语专业,是2002年的本科毕业生,“我毕业的时候没有任何挂科,成绩都是合格的,学校也给我颁发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那时候还没有学信网这个平台。”


后来当卢女士找到湖南师范大学相关负责的老师了解情况,“他们一开始跟我说是我学费没交,后来又说我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达到毕业要求。”


对此,卢女士表示,自己学的应用英语属于非师范专业,当年针对此专业的毕业要求并没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标一说,“所以我也没有参加过普通话考试。”


卢女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023年6月,卢女士将湖南师范大学诉至法庭要求学校将其学信网改为毕业。10月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卢女士处获悉,校方拒绝庭前调解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认定,卢女士结业时间为2002年,超过了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依法驳回卢女士的起诉。


随后,卢女士继续上诉,此案于2023年12月一审开庭后择期宣判,最近,记者从卢女士处获悉,法院一审判校方60日内重新处理卢女士修改学信网信息的申请,并予以书面答复。


湖南师范大学提起上诉后,法院二审仍维持原判。



在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60日内,卢女士收到了湖南师范大学的书面回复:经过全面调查,学校认定卢女士2002年6月未达到当年毕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不符合毕业条件。不同意其学信网信息由“结业”变更为“毕业”的申请。



来源:综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微信编辑: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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