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
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经过45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
当前,学校紧紧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定位,结合“文科有优势、理科上水平、术科出精品、工科有突破”的现阶段发展思路,以“打造新文科、新工科铸就新师范”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向一流师范目标迈进。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才对象
01高端人才
国家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领域发展;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02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分为五个层次,杰出人才A类、B类、优秀博士一层次、二层次、三层次,杰出人才A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他层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03优秀团队
团队带头人达到高端人才级别,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四、引才待遇
01高端人才与团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02优秀博士
1.住房待遇:
安家费15-50万元(免税、一次性发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青年公寓、周转房。
2.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享受与校内同等人员待遇,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2)博士专项津贴4-12万元/年,享受3年;根据业绩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与博士专项津贴相比就高享受)。
3.科研启动金:
社会科学类5-15万元,理工科类5-30万元。由新进博士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额度,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与管理办法使用。
4.子女入学: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依据属地政策安排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5.其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同时,还大力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并按照人才实际情况予以进一步支持。
五、加入我们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师范大学官方网(https://www.xjnu.edu.cn)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4年全年有效。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01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
0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830017。
2.联系电话:0991-4112132(赵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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