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889年,位于长江首城宜宾,2002年被评为四川省首批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9年5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领办,挂牌第二院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
自华西领办以来,医院获批建设四川省第一批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单位,共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GCP立项经费逐年攀升,2023年GCP立项经费突破4000万元,2024年药物临床试验量值排行榜位居全国第135名,四川省综合医院榜第3名。
“国考”连续五年全国排名保持为A级,宜宾市第1名,最优成绩全国159位,全省排名第6名,进入全省地市级医院第一方阵。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肿瘤中心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重症医学科
川渝共建临床重点专科
消化内科
感染性疾病中心、口腔医学中心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重症医学科、妇产科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
骨科、乳腺科、心血管内科、麻醉与重症医学科、消化病诊治中心、神经疾病诊治中心、儿科、胸心外科、肾脏病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科、护理学
2023年,医院门急诊量超过200万人次、出院病人10.5万人次、手术3.7万台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医院拥有完整的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拥有一批优秀的教学师资队伍。截止目前,有400余名师资获得国家级及省级住培师资合格证书,每年培养合格的住院医师100余名。医院设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面积共计1346平米,设施设备齐全,承担医学本科生、研究生、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教学培训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富有人文情怀的临床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不含成人教育及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西医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攻读西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西医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3+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且符合西医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特别说明
1.本基地为西医类住培基地,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技术类专业学员不能报考。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退培不满3年的人员不接受报考(跨省份也不行,国家平台注册不了学籍)。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得再次报考住院医师(换专业也不行),存在无法注册学籍的问题。
4.此次报名不接收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全科定向生由四川省卫健委统一组织。
各专业基地招收人数详情,待省招收文件下达后公布。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名额录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学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请实名制加QQ群:735155891,后续群内会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及安排,请完成报名的学员密切留意QQ群中的重要信息。
(三)招收录取
1.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体检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及安排待考核结束后通知,费用自理。
3.录取:根据考核总成绩顺次择优录取,未达到体检或心理测试标准者,不予录取。
4.在招收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录取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倾斜紧缺专业,紧缺专业的月绩效在非紧缺专业基础上增加400元/月,适合以社会人和本单位身份参加培训的学员。
今年招收的紧缺专业有: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
(一)保障措施
社会人学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为其购买社保和公积金(五险一金),享受与我院职工同等的工会福利。外单位委培学员与我院签订委托培训住院医师协议书,社保及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购买。
我院向所有录取学员发放300元/月的住宿补贴及440元/月的餐补。
(二)薪资待遇
上表为一年级有医师资格证学员的年总收入,含年终绩效奖励(医院每学年为培训学员设置有7000元绩效奖励,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及取得处方权后收入(本科取得处方权后1500元/月;专科取得处方权后500元/月)。
除上述待遇,额外激励如下:
1.二、三年级分别增加200元/月、400元/月的绩效,外院委培除外。
2.所有学员首次参加并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奖励6000元助学金。
3.所有学员首次参加并通过住培结业考核,奖励3000元助学金。
4.值夜班等浮动收入额外计算。
以上待遇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宜二医办〔2024〕49号)文件规定制定,若有调整以新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文件精神,我院已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经住培结业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我院招聘医师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一致的,按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联系电话:0831-8255049
联系人:向老师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