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根据自治区政策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线上经办流程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我区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并在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企业。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部分,全额拨付给用工单位。对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方式
(一)免申即享
参保单位登陆“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https://www.xzggjyfw.com/”,进入页面,查找“用户登陆”中的“单位”进行注册或登陆后,在“企业补贴申请”模块下选择“一次性扩岗补助”,查看是否有提示确认“免申即享”信息,如存在确认提醒,则按要求核实相应信息是否正确,并填写企业账户信息。如无“免申即享”信息确认提醒,需进行自主申报。
(二)自主申报
企业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在“企业补贴申请”模块下选择“一次性扩岗补助”,点击“新增”,而后依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进行申报。
四、政策实施期限
此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企业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家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全区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编 审:张鹏
编 校:付晓微
编 辑:张琼
来 源: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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