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滕州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10月,经查实,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90673.5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2、处罚款209740.91元。
二、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10月,经查实,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06952.3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2、处罚款3789733.27元。
三、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10月,经查实,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74942.9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2、处罚款593323.06元。
四、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10月,经查实,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8715.1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2、处罚款225270.4元。
五、滕州市善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4年10月,经查实,滕州市善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7392.7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有关负责人;2、处罚款11813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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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医疗保障领域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受理举报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信息如下:(一)集中整治医保基金管理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和监管失职失责问题。1.着力纠治制度建设不规范,审查环节不严密,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着力纠治检查工作人员思想意识薄弱,工作力量偏弱,业务能力不强,检查违规行为力度不大等问题。3.着力纠治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问题,严肃查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违规使用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4.着力纠治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注重执法效果,以罚代管、只罚不纠、一罚了之;不执行立案标准,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立案后随意撤销案件;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不执行裁量基准,不区分情形一律就高或者顶格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移送公安机关不移送、以罚代刑等问题。(二)集中整治医保待遇政策、医疗救助政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近三年来热线、信访办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查找问题不足,按照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类、投诉举报等问题归类整理,通过综合研判,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深度查找问题线索。(三)集中整治抓落实推改革、优服务惠民生等经办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聚焦提升全市医保经办管理经办服务水平,着力纠正信息沟通不畅,部门联动少,办事材料复杂,解决医保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能力不高、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系统操作不熟练,基层服务站点力量工作薄弱的问题。推动整治文山会海、督察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考核过多过滥、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等形式主义。着力纠治党员干部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问题举报电话:0632-5503390,5592509。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来信来访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9号,邮编:277599。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市医保局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