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兴业县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重点驾驶人未审验、未换证信息公告

政务   2024-11-07 16:22   广西  


为进一步加强兴业县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深入开展隐患清零工作,现针对我县11月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重点驾驶人未审验、未换证信息进行公告:


重点车辆未报废



重点车辆未检验



重点驾驶人未换证



重点驾驶人未审验



附件:

  1. 重点车辆未报废.xlsx

  2. 重点车辆未检验.xlsx

  3. 重点驾驶人未换证.xls

  4. 重点驾驶人未审验.xls




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7日    


请以上公示的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相关业务!如您办理了相关业务,请忽略!

咨询电话: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07753763676



逾期未检验的危害


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2

一旦上路将被查扣:根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3

发生事故时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4

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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