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水分15.5%,基础米率58%,基础价格1.4元/斤。
水分:以15.5%为基准水分,每增加0.5%水分扣价1分/斤,低于15.5%不加价,大于17%拒收。
米率:以58%为基准米率。每降低0.5%个米率价格降价1分/斤,低于53%拒收。58%<出米率≤60%,每增加0.5%个米率价格加价0.5分/斤,高于60%不加价。
重垩:≤4%,4%<重垩≤8%,每增加1%扣价1分,超8%拒收。
同粒型互混:<10%;10%≤互混≤15%扣价2分,15%<互混≤16%扣价3分,16%<互混≤17%扣价4分,17%<互混≤18%扣价5分,18%<互混≤19%扣价6分,19%<互混≤20%扣价7分,超20%拒收。
基础水分15.5%,基础米率68%,基础价格1.54元/斤。
水分:以15.5%为基准水分,每增加0.5%水分扣价1分/斤,低于15.5%不加价,大于17%拒收。
米率:以68%为基准米率。每降低0.5%个米率价格降价1分/斤,每增加0.5%米率加价0.5分/斤,低于65%拒收。高于70%以上不再加价。
重垩:≤5%,5%<重垩≤10%,每增加1%扣价1分/斤。
基础水分15.5%,基础米率65%,基础价格1.39元/斤。
水分:以15.5%为基准水分,每增加0.5%水分扣价1分/斤,低于15.5%不加价,大于17%拒收。
米率:以65%为基准米率。每降低0.5%个米率价格降价1分/斤,每增加1%米率加价1分/斤,低于62%拒收。高于67%以上不再加价。
基础水分15.5%,基础米率68%,基础价格1.37元/斤。
水分:以15.5%为基准水分,每增加0.5%水分扣价1分/斤,低于15.5%不加价,大于16%拒收。
米率:以68%为基准米率。62%≤出米率≤64%,每降低0.5%个米率价格降价1.5分/斤,低于62%拒收。
64%≤出米率≤68%,每降低0.5%个米率价格降价1分/斤,
68%≤出米率≤70%,每增加0.5%米率加价0.5分/斤,高于70%以上不再加价。
声明:本文不做任何商业指导,请读者自我分辨,一切责任由原平台或作者承担,我普田农科院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