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富宁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四)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黄玉山,富宁县花甲乡龙三盘村龙一、龙二、大湾、那沙、那玉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7月9日8时2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黄怀勇,富宁县洞波瑶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职工,2024年7月12日9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李世威,中共党员,富宁县新华镇旧腮小学教师,2024年7月9日8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来源 / 富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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