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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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免检;10年以内(第6年、第10年)上线检验;超过10年的,15年以下的,每年检验一次;
(四)摩托车6年以内免检,第6年、第10年按规定上线检验;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