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 〔2024〕10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来源:河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