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饮酒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如果饮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
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即为醉酒驾驶,但商城县却有这样一位司机,他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340mg/100ml,达到醉驾值标准的4倍多,创商城县今年以来醉驾“醉高”纪录。
2024年12月8日14时许,商城交警在汪岗镇街道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此时一辆黑色小轿车经过,民警照例拦停车辆,小轿车的驾驶员刚摇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味就扑面而来。“嘀”,驾驶员吹了一口气之后,民警手中的酒精测试棒亮起了红灯,呼气式酒精仪检测数值显示为298mg/100ml。“师傅,请你下来配合我们调查。”民警立刻要求司机下车进行进一步的酒精测试。司机可能喝得有些迷糊了,磨磨蹭蹭才下车。
据余某某供述,12月7日晚三个朋友一起喝了二斤左右的白酒;8日中午12时许,自己在汪岗街一位朋友家吃饭,席间三人又喝了一瓶牛栏山牌的白酒。14时左右,余某某开着朋友的豫S711**号牌的小型轿车去汪岗街上取快递,然后走到汪岗镇郑河新村里罗城路口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拦下。
后经鉴定,余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4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余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今年来商城县醉酒驾驶最高纪录。目前,余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商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