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号)精神,结合我局印发《关于兑现措美籍牧民首次创业补贴资金的通知》(措人社〔2023〕115号)文件要求,对农牧民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发放创业补贴,为及时有效兑现农牧民创业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经我局与相关行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审核已通过14家,补贴资金28000元。
现将拟审核通过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措美县农牧民首次创业资金申领统计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措美县农牧民转移就业组办公室联系。
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402789
措美县农牧民转移就业组办公室:7402322
(此页无正文)
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周三 | CMRM 往期回顾 | 10.23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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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次仁扎西
初审:嘎玛旦增
终审:陈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