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石狮市人民的一封倡议书

政务   2025-01-13 17:43   福建  




全市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在此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

  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承载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祈愿。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一行为带来了安全隐患与环境问题。烟花爆竹燃放后,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没有燃尽的火及剩余的灰尘也会造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造成空气质量迅速下降,并产生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好石狮,让全市人民过一个绿色、环保、低碳、健康的新春佳节,现发出倡议如下:
一、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严禁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世茂摩天城片区,自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起→福辉路→福辉路与香江路十字路口→香江路→香江路、港口大道与学府路交叉路口→学府路→学府路、东港路与峡谷路交叉路口→峡谷路→峡谷路、石永二路与327县道交叉路口→327县道→327县道与326县道交叉路口→326县道→南环路(含南侧石狮辖区)→南环路与石金路交叉路口→石金路→石金路与同兴路交叉路口→同兴路→同兴路与外西环路交叉路口→外西环路→外西环路与狮城大道交叉路口→狮城大道→狮城大道、八七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西环路→北环路→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为止,所覆盖的封闭型区域。
 二、 倡导文明过节方式
 在春节期间,可采用更加文明、环保、健康的方式来庆祝节日。例如,举办家庭聚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增进亲情、友情和邻里关系;也可以通过电子爆竹、电子烟花等环保产品来营造节日氛围,既安全又环保;还可以利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发送电子贺卡、祝福短信等方式,向亲朋好友表达节日的祝福和问候。
 三、争做禁放的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监督,争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监督者,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帮助第一时间劝阻,或拨打110进行举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可用手机进行拍照取证,为公安机关查处提供相应证据。形成共同监督、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3日


撰稿:林美华

编辑:郑舒新

审核:杨勇植、庄灿培、吴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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