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通知

时事   2024-11-09 09:18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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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西安市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中医医疗高地、传承创新高地、人才高地、文化高地。到2026年,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效,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更趋合理,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产业链规模不断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群众中医药文化自信和中医药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提标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市第五医院(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鼓励远郊区县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重点实施市中医医院南院区和部分区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力争到2026年,市中医医院南院区建成开诊,鄠邑区等5个区县中医医院迁入新址运营,全市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1万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2.建设中医特色医疗机构。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为抓手,狠抓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中医名院、中医名科。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综合(专科)医院建设5个省、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鼓励传统中医诊所品牌化、集团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3.加强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将中医药纳入应急工作方案和诊疗方案,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全程深度介入。推进省级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创建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加强中医医院重症监护病区(ICU)、急诊等科室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全市100%的市级中医医院设置传染病病区,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4.加强公立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开展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提供针灸、推拿、贴敷、熏洗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健全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中医病案质量管理,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5.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全市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1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力争1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服务内涵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6.健全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院办院模式,不断提升中医医院治理能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市中医诊疗技术创新孵化中心,健全中医药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新增设立10个以上市级中医专业质控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7.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推动西北中医肛肠、西北风湿免疫病、西安市中医、中医针灸康复、妇幼中医药、中医脑病等专科联盟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全市各区县、省内其他地市中医药能力提升,并辐射西部地区。深化远郊县域紧密医共体内涵建设,推进中医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8.打造中医专病(专科)集群。建设国家区域中医肛肠、风湿病诊疗中心,创建8个以上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2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成30个以上省市级中医优势专科和重点学科,县级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特色专科。加快推进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鼓励中医医院结合本地区疾病谱开设专病门诊,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专病门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9.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夯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区县中医医院投入和内涵质量建设,85%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新增2所按三级医院管理的县级中医医院。在市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中心,70%的区县中医医院建成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理论和技能培训。区县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应用10类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应用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0.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学科内涵建设,推广康复科与其他专科紧密协作服务模式,将康复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康复科(康复中心)设置比例达到100%。建设1~2个省级治未病示范中心,2~3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建立市级中医治未病研究基地和培训基地。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每年筛查不少于1万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1.强化医保支持保障。支持传统中医医疗诊疗技术,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推进新增修订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转报,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加大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推动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将符合规定的中药及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12.推进中医药研究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市中医药研究院、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研究所、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市风湿病研究所等发挥平台孵化作用,加快省级中医药循证能力中心项目建设,挖掘整理名中医学术思想,开展中医药防治疾病循证研究和多学科交叉中医药疗效机制研究。鼓励医疗机构与中医药研究机构、高校等组建协同创新平台或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建设1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积极申报市级重点实验中心,开展长安中医学术流派文献研究、经典名方挖掘、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及中医药领域医工结合研究。新增60个以上省、市级中医药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3.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选育。充分发挥市域内高校、研究院所聚集优势,依托省市中医药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科研创新团队。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遴选推荐国家(省)级名中医、中医学术流派,开展市级名中医、中医学术流派认定工作,新增省、市级名中医30名,流派传承工作室10个,做好岐黄学者及青年岐黄学者储备工作。支持国家、省、市级名老中医及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扩充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建成100个名老中医及流派传承工作室,培养继承人3000余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4.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台。继续发挥省级名医传承中心作用,不断加大中医药传承和学术交流。继续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建设。新增3~5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区县中医医院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实现全覆盖。依托市卫生学校开设中医康复技术专业,采用产教融合模式搭建中医药实训基地及中医护理适宜技术培训平台,培养康复、中医护理等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支持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开辟独立的诊疗服务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5.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招聘行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中医药高校毕业生数量年均计划不少于20%。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统筹安排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医师,通过中长期派驻、定期坐诊等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馆进行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6.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6年,85%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三级水平,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五级水平。以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为抓手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医院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中医药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专科专病联盟、医共体内实现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信息化协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

17.深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继续鼓励支持省、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馆、中医阁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在建筑、装修、装饰、景观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元素,通过电子屏、专栏、宣传折页等,广泛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发挥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弘扬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8.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组建“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中医药文化宣讲团”,面向基层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中医义诊、巡诊活动。制定印发《西安市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全市中小学校园中医药健康知识科普率达到90%以上。创建10所以上省市级中医药文化传播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19.组织开展中医药文献研究。依托市中医药研究院,组织开展中医药古籍善本研读,阐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遗项目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推动中医药经典普及,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蕴含的中华文明智慧。深入挖掘古方验方精华精髓,加强“秦药”药理研究和产品开发,复活经典名方。收集整理保护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0.大力发展中医药旅游康养。推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相融合,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秦药文化数字体验馆、中药标本文化长廊,开展中药文化体验互动;推进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商业片区、旅游景点,打造“药膳街区”和“养生保健一条街”。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发展多形态医养结合服务,依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1.持续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清单任务,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扩大中医药服务出口,实施中国—哈萨克斯坦传统医学中心扩建任务。成立“乌兹别克斯坦中医药人才交流中心”和“乌兹别克斯坦中医药培训基地”,鼓励支持三级中医医院与中亚五国传统医学人才交流互访,宣传推广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办好欧亚经济论坛—中医药交流合作分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五)加快发展中药产业

22.优化中药产业发展布局。立足西安区位优势、资源禀赋、文化传承和产业基础,制定出台西安市中药产业发展长期规划,全面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明晰、链条完整、集群发展、协同高效的中药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全市中药种植、加工、生产、商贸和健康产品、健康服务快速发展,中药产业成为全市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3.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开展濒危植物类药材的基源鉴定和优良种质筛选,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化种植养殖,强化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培育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种植养殖基地(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4.打造中药龙头企业。推动实施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支持龙头企业调结构、扩产能,提质增效升级发展。重点推进西安幸福健康产品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以发展名企、创新名药为目标,培育一批创新型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药龙头企业,力争打造3家年产值超10亿元、2家年产值超20亿元的“旗舰”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5.加强中药流通和质量管理。加强中药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恢复万寿路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功能,建设专业化中药材综合交易(物流)中心。严格履行中药质量监管、行业主管、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中药材专业市场检查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监管。建立市中药创新研究联合实验室,着力突破制约中药创新发展的瓶颈,促进中药保护、传承与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26.推动中医中药协同发展。强化中西医临床协同创新,开展重大、疑难和中医药优势病种诊治协同攻关,支持医疗机构联合科研机构、中成药生产企业聚焦风湿病、肝病、心脑血管病等病症,研发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中成药新药。建设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配制中心,打造特色制剂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浐灞国际港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和区县、开发区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分解任务,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细化政策支持。在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等项目给予支持。落实财政事权承担投入责任,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中医药强市重点任务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中医药强市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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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罗茜文】 

【审核:丁芝茜】

【终审: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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