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结案止,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举报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悬赏金额给予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予以保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东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东明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东明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现督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自公布之日起,及时主动履行,履行后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失信名单予以屏蔽。如拒绝履行,本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惩戒力度。
特此公告!
东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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