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1月22日益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启佳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跃平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冷伟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政军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红兵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章克俭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建军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杰锋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雪兵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少华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成宇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少辉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友良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欢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忠喜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代磊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山虎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章辉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先龙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新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文平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龙伏兵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国强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忠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赛虎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鑫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邹顺子为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