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
脚下油门一踩,
排气声浪响彻云霄,
自以为很“炫酷”,
实则夜半扰民、隐患重重。
(点击视频播放)
夏季行动
近期,群众反映静海区多条街道出现“飙车炸街”扰民现象,静海公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总体部署,深入研判,重拳出击,全力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还“静”于民。
2024年9月17日,交警大邱庄大队与中旺派出所展开密切配合,于当日中午查获两起炸街摩托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查获两起炸街违法行为
自进入九月份以来,“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截止目前,静海公安共查获“飙车炸街”违法行为10起、查获违法驾驶人10名、警示教育60余人,同时,持续对改装车辆进行溯源,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对非法改装店铺进行整治。
△△查获多起“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马路不是竞技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不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
不在道路上“飙车炸街”,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静海公安将持续打击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为辖区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骑车年龄有规定
01
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02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法律条文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