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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隶属于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对视力、听力、语言、精神、智力、肢体、脑瘫等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咨询和功能训练。开展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康复指导、普及型假肢安装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现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处分期间的;
5.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8.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设置1个岗位,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由石嘴山市残联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公告同时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至石嘴山市残联业务工作部报名。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西街393号。
联系电话:0952-2031082 (办)冯老师
2.网络报名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18:00,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由应聘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所有资料原件均扫描发送(包括电子版照片)至指定邮箱:szs2014115@126.com,文件包名称为真实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正反面打印)。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其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本次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料、与工作经历相符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资料(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络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料、与工作经历相符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资料(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等相关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审查
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根据人员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材料提交不齐的,应聘者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基本素质及能力。
1.笔试
(1)笔试前一周将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明确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采取邮件、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后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
(3)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文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笔试。
(5)请应聘者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公告。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2.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前一周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公告,明确考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及注意事项等,并采取邮件、电话、短信通知。
(2)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经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根据中心实际和岗位的需要,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公告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4)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3.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
1.考察工作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经核查后,确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本人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按照《石嘴山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报考等不良行为将取消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残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0952-2031082 (办) 冯老师
2.监督电话:石嘴山市残联办公室 0952-2014115。
3.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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