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母亲体罚殴打8岁孩子被判刑

时事   2024-09-16 23:41   海南  


“我的教育方式不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被告人小花(化名)在法庭上满含悔意地诉说着。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公诉机关指控亲生母亲殴打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花因教育孩子方式不当,体罚殴打孩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图为庭审现场


2024年4月,小花因孩子(案发时8周岁)在学校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听话等原因,在家中脱去孩子所穿衣物,用鞋带捆绑孩子双手、铁链捆锁孩子双脚后,手拿塑料管对孩子实施殴打。随后,又将一红色塑料碗放在孩子头上,让孩子站在凳子上进行体罚,致使孩子身体多处损伤。后经鉴定,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小花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小花系孩子监护人,且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适用缓刑。对被告人小花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庭审后,针对被告人小花的错误教育方式,承办法官对其提出了训诫,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告诫其必须改正不良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孩子要正确引导,关心呵护未成年子女。


图为《家庭教育指导令》



来源:法治日报


总监制:王雷

监制:林涛 吴长佳 于丽娜 陈健丽

审核:盛亚运 牛明

主编:陈慧

编辑:徐紫祺


新闻君推荐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新闻君

新闻君
心无距 闻天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