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良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刘良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毫无廉洁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良金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合川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良金,1966年5月出生于重庆合川,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四川省合川县师范学校普师专业中师学习。这段师范学校的学习经历,为他日后的教育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5年7月,刘良金开始了他教育事业的第一步,在四川省合川县金子乡大柱小学担任教师。在这里,他不仅传授知识,更肩负起学生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1989年8月至1995年1月,刘良金在四川省合川县(市)广贤中学担任教导主任、副校长。在此期间,他不仅参与学校管理,还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1990年12月通过自考获得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毕业,1993年9月至1996年10月在重庆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
1995年1月,刘良金的政治生涯开始起步,担任四川省重庆合川市钱塘镇教办教育干事、专职副主任。此后,他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党委副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等,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他担任重庆合川市钱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并在2002年1月成为副处级干部。
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刘良金担任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1月至2005年7月,他担任重庆市合川江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2007年2月至2012年1月,他担任重庆市合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刘良金担任重庆市合川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此后,他曾任重庆市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4年4月,刘良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11月4日,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刘良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良金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豪哥评论:“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监督对于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也是对刘良金案例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