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关闭?
01
“先用后付”引争议
何为“先用后付”?
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先用后付”是指满足条件的用户在购物时可以先0元下单,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
社交平台上对“先用后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争议不断,有消费者表示“开通得莫名其妙”。
来自上海的消费者李先生对记者说:有一次网购付钱的时候比较匆忙,支付页面优先推荐使用“先用后付”,我习惯性点了确认,才发现默认开通了这一功能。无感支付虽然便捷,但少了输入密码的环节,也让人没有安全感。我不可能时刻盯着消费记录,最终扣款与实际消费是否会产生偏差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不少消费者认为,“先用后付”实际上是一种超前消费,会让人冲动消费,头脑一热购买一些不实用的商品。
北京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家里的老人刚学会网购,看到平台宣传的“0元下单”“0元试用”,以为真的是不花钱,就稀里糊涂购买了多单商品,到货才发现很多都是自己不需要的东西。
也有消费者认为,该功能只是支付方式产生变化。
福州消费者陈先生就习惯使用“先用后付”,他说自己并非被迫开通,因为在开通时经过了自己的授权,“一开始是平台给我推荐,我就想着试试,用了感觉挺方便就没有取消了”。
02
默认开通、退货难
成“先用后付”投诉“重灾区”
不少消费者反馈,“先用后付”功能开通容易取消难。
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想取消时却没那么容易,显示还有商品未收货就无法取消。
记者登录各平台发现,消费者如要关掉“先用后付”功能,一般要进“我的”再点击“设置”,找到类似“支付”或“钱包”选项后才能关闭。记者下单后立即尝试关闭该功能,系统会提示“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暂无法关闭”,只能等待全部订单收货或售后结束,且在此期间不再下新单,才能关闭该功能。
在某投诉平台上,默认开通、退货难,下单后随意改变价格,诱导分期付款等,成为“先用后付”投诉“重灾区”。
王女士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购买预售商品时,导致定金红包过期,到货后她支付了定金金额,而平台也不予赔偿。她质疑:“不明白平台开通了这一功能,为什么不考虑到与定金红包冲突的事情,却让消费者为之买单。”
此外,也有网友为了使用“满减”优惠券,凑好单后因为“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导致实付款没有达到规定的优惠金额,凑单失败。而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也称遇到类似的困扰,有种被“套路”的感觉。
03
平台应保障消费者选择权
消费者需警惕产生信用风险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芯对记者表示:“‘先用后付’功能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促进了交易,但需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应当制定完善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阐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做到规则透明,明确各方权责,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开通‘先用后付’功能时应当设置醒目提醒,优化操作页面,避免因页面凌乱致使消费者忽略重要信息,并尽可能地提供二次确认等方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钟芯认为,电商平台应当简化关闭服务操作步骤,对于尚有未完成订单的消费者的关闭服务要求,建议电商平台提供停止建立新的“先用后付”订单、原有订单继续履行的功能,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
有网友担心,一旦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就与平台形成借贷关系,一时也引发讨论。
对此,钟芯解释说,“先用后付”功能是电商平台基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登记而开发的一种支付功能,达到一定信用条件的消费者被平台赋予0元先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钟芯表示,“先用后付”功能与信用卡等金融产品具有相似的信用授信特点,但二者在法律上具有本质不同,“先用后付”功能本质上仍属于买卖合同关系,而信用卡等金融产品属于借贷合同关系。
提供“先用后付”服务的电商平台通常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受《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约束,不直接适用信用卡等金融监管法规,“而在信用卡消费过程中,用户与商家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的同时,与信用卡发卡机构建立了借贷合同关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无论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买卖交易如何,用户作为借款人,都需要按期向信用卡发卡机构偿还借款。”
此外,多地消费者组织针对“先用后付”功能进行了消费提示。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消费者在选择“先用后付”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消费习惯,警惕由此产生的过度消费和信用风险。家长们更要引起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这项功能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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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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