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鼓励:产假延长至1年!

时事   2025-01-09 06:39   天津  

1月5日,湖北宜昌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


据报道,宜昌市这一政策于2024年9月出台,系鼓励性政策而非强制。宜昌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表示,有20多家单位选择执行,大部分是政府部门和国企,之后将出台配套政策。


“产假延长至一年”的消息迅速引发热议。1月7日,记者致电宜昌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人社局12333热线咨询,工作人员均表示,该政策为鼓励性文件,并非强制执行,具体由单位与职工协商,并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执行。

据了解,宜昌市目前执行的产假为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和当地的增加产假60天(2021年11月修改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国务院2012年4月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各省份实施的产假规定,均在98天的基础上进行了延长,大部分省份实行延长60天即总产假158天的政策。

西藏2023年印发的《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中提到,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区或边境县工作的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半。

此外,河南、海南、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等省份直接将产假延长,未对几孩进行规定。其中河南、海南、青海产假为188天,黑龙江、吉林、甘肃产假为180天。

来源:央视网

编辑:隋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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