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通报表彰,其中黔南州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蒋和悦同志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蒋和悦,男,汉族,中共党员,2004年9月加入消防队伍,现任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入职以来,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3次,多次被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他坚持依法行政守护一方平安,开展移民安置社区消防安全“五有”达标行动,实现了全州68个传统村落和51个木质村寨建成消防基础设施,1.1万户木质房屋完成电改,108个移民安置社区消防安全提质升级,20余万人因此受益。他善用政策法规化解隐患风险,主持起草了《黔南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南州市场主体负面清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明确消防安全各类主体责任。他创新执法服务滋养良法善治,提出了20项放管服工作措施和制定了“容缺受理”“说理执法”“合规观察”“行政指导”等消防执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敏感事务在阳光下“脱敏”,让热点问题在民主中“降温”,高品质打造消防执法工程。
“消”润黔南,道阻且长;春风化雨,行则将至。下一步,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将聚焦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黔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END
来源:政治部
编辑:袁思思
校对:袁登煌
审核:王玉磊
抢险救援、整治火患
致力保障驻地社会发展
传递温暖、助民危难
永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
欢迎关注“黔南消防”并提出宝贵意见
您的鼓励和点赞对我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