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袁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防线坍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
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把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个人花费交由他人支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袁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11月3日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兰宏理想信念崩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毫无组织原则,为实现曲线谋利的目的,营私舞弊提拔任用干部;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兰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防城港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上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兰宏,男,1974年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都安,在职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曾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21年6月任上思县委书记,2022年12月晋升二级巡视员。
今年5月14日消息,兰宏被查,至此番被“双开”。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11月1日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监督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金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金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
道德败坏;
丧失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医疗项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龙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