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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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方式
因受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而无力自救,需采取紧急救助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临时救助金。
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低保或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将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救济的,将及时向相关公益慈善组织等机构转介。
救助标准
申请方式
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家庭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家庭(个人)遭受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因情况紧急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镇人民政府可先凭申请人诚信承诺“容缺审批”,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手续。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澄迈县民政局:0898-67611369
金江镇人民政府:0898-36509003
老城镇人民政府:0898-36509303
加乐镇人民政府:0898-67368830
桥头镇人民政府:0898-67509378
福山镇人民政府:0898-67581808
大丰镇人民政府:0898-6751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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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溪镇人民政府:0898-67687102
永发镇人民政府:0898-67661011
中兴镇人民政府:0898-67351380
仁兴镇人民政府:0898-67338011
金安镇(筹):0898-36961779
来源:澄迈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