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时事   2024-11-29 09:19   辽宁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沈阳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辽宁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辽宁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辽宁省2025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4.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表决;
9.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编辑:李晓玉

责编:王晓领  审核:李德强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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