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说不练假把式,又说又练真把式,说得好、干得好,才是最好的。”在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蒙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张丽红看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员的同时,还要当好实践者,才能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更鲜艳。
张丽红
“她平时工作很忙,不仅要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还经常到机关、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宣讲,用心用情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记者采访时,张丽红的同事如是说。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宣传员,张丽红利用碎片化时间勤奋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其他县(市)先进的创建经验,组织编印相关宣传册、应知应会知识等,她先后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上百次,在多个场合宣讲40场次。
此外,她还指导组建“石榴红”百名村(社区)支书宣讲团,在田间地头、民居院落、公园广场宣讲,只要有听众、有空地,宣讲团成员就能将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娓娓道来。目前,该宣讲团已宣讲327场次,受众达26000余人次。
“作为州人大代表,我身上担着沉甸甸的责任。履职越深入,对责任的理解就越深刻,我要更多地深入基层,倾听乡亲们的声音,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张丽红已连续担任两届州人大代表,其间,她以极大的热情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调研视察和学习培训,向基层寻策问道,集思广益,积极建言献策。她领衔提出的《关于支持蒙自民族乡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等多个建议得到采纳,组织撰写的《推进蒙自数字赋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路径研究报告》《蒙自市建设辐射东南亚民族外宣基地可行研究报告》获得红河州民宗委调研一等奖。
到期路白苗族乡龙泉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讲 图源:“红河民族宗教官微”微信公众号
“把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点子落实到民生事业上,才能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2016年至今,在张丽红的积极参与下,蒙自市争取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33万元,项目覆盖蒙自市各乡(镇、街道)。蒙自市23个单位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13个单位创建成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她参与谋划的“一圈两镇三社两车站”的示范集群里,26个示范点已成为蒙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缩影和展示窗口。因实绩突出,张丽红被州民宗委聘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型专家,被评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为民尽责,做有担当的人大代表;坚守初心,做有情怀的民宗人。张丽红表示:“作为州人大代表,我将尽心尽责,瞄准民族宗教领域,凝聚更多更优质的民意民智,不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常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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