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游戏充值耗尽家财 民警暖心相助挽损获赞

民生   2024-11-15 16:57   青海  

游戏世界纸醉金迷,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和吸引力,未成年人很容易沉迷其中,稍不留神就在游戏里肆意充值。家长辛苦积攒的血汗钱,仅仅随着一串数字密码的输入便付诸东流。这不,最近,共和县辖区就有一名未成年在玩游戏时给游戏充值了近14万元,幸亏民警及时出手相助。



近日,家住海南州共和县的夸某满面愁容地来到共和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求助民警称:其家中小孩在游戏平台上充值近14万元,用颤抖崩溃的语气询问民警能否帮忙找回。


经了解,夸某近日家里急需用钱,去银行取钱时卡上无余额。最终通过查询账户流水才发现是充值游戏时使用。夸某的孩子正上初中,平时喜欢用父母的手机和家中平板电脑玩网络游戏。民警在该手机游戏APP中发现了大量的充值数据。


掌握情况后,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民警立即与某游戏充值平台客服进行联系,耐心向平台客服说明相关情况,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申诉工作。同时认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按照平台退款手续要求提交各项退款材料,经过民警半个月多次与游戏平台进行沟通协调,平台将充值的游戏款分批退回了夸某的账户,成功帮夸某挽回了损失。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想到钱能退回来,这可是我的所有积蓄啊!要不是你们细心帮我一笔一笔沟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夸某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泪如雨下,感谢民警的全力相助。

所有家长,注意啦!《民法典》告诉你这种情况下,可以追回未成年人打赏的钱款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也就是说,8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未成年人玩游戏进行大额充值,这种大金额的消费行为实际超出了他们的年龄和认知范围。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应认定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当然了,家长还要加强监管。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孩子使用手机时,应当在大人的监护下进行。

2)家长手机上的支付密码最好不要告知孩子,在平时支付时也要注意保密,同时要注意提醒孩子们网上支付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3)家长交由孩子使用的手机,建议不要绑定大额银行卡。

4)家长也应以身作则,减少使用手机的时间,多陪伴、关注孩子身心成长。


来源:共和公安

编辑:沐沐 审核:行远 监制: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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