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125元!鄂尔多斯市这两项补贴标准调整→

文摘   2024-10-29 17:24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
部分标准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温暖工程”要求,更好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部分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农村三、四级精神、智力低保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余7项标准不做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2024年7—10月补贴。
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4年7—12月所需167.92万元,目前已全部下达至鄂尔多斯市各旗区。


来源:准格尔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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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慧娟
审核: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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