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建强基层骨干队伍,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40名“乡村振兴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附件1),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适应当前农村工作需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所在镇街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
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
2.《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先在电脑上填写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签)。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底版)。
(二)资格审查
1.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诚信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基层工作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领取。
(6)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1:2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递补安排。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待遇按照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80%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办理入职手续。
3.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
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四、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五、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8-88109907、0518-88822036。
附件1: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xlsx
附件2: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登记表.doc
赣榆区2025年度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建强基层骨干队伍,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非在编)乡村振兴专干3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一岗双职”,同时履行乡村振兴专干、专职网格员工作责任,主要协助村“两委”班子抓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工作,做好村(社区)内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人数为31名,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进取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三)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所在镇(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6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家庭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七)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最终结果以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8.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委组织部及各镇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赣榆区2025年度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入口。(https://www.jsksbm.com/h41on266u6,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9:00—2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7: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2月6日9:00—2月13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2月6日9:00—2月13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青口镇:0518—86035906
宋庄镇:0518—87181773
柘汪镇:0518—86035127
墩尚镇:0518—86012887
赣马镇:0518—80310910
城西镇:0518—86012003
塔山镇:0518—86033094
如遇各镇无法解答的问题,请应聘人员咨询区委组织部:
组织部:0518—86223186
考务技术咨询:1800512706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6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00512706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按通知要求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基层工作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处理农村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区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考察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和公示不合格、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人员选岗。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镇党委优先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分配。
2.聘用管理。对确定聘任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岗位所在镇统一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次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3.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非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聘期期满后,转为任期,纳入现任村干部管理体系,按照现任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发放渠道落实待遇;未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的,聘期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解聘或续聘。
八、工作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绩效奖”组成,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考核绩效奖由各镇村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223188,8620718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赣榆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赣榆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职位表
中共赣榆区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附件)赣榆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职位表.xls
灌人才招公告核〔2025〕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灌南籍乡村振兴专干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灌南县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乡村振兴专干29名,详见《灌南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热爱农村工作,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9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五)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镇的岗位,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部分岗位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报考。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09:00—2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13日09:00—2月20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2月13日09:00—2月21日18:0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2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服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中共党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岗位所在乡镇统一管理、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专业化村书记工资基数的50%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按专业化村书记工资基数的85%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各镇视实际情况执行。
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群众公认的,可按法定程序进入“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作为村(社区)“两委”正职后备人选重点培养。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968201。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政策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3968212。
附件.灌南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xlsx
东人考公告核〔2025〕2号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的通知》(苏社〔2024〕5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东海籍各类人才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4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23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持有以上证件的不重复累计加分,只需提供一个证件加分。
(八)报考人员的户籍须为东海县户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2月6日09:00— 2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6日09:00— 2月23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2月6日— 2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2月6日— 2月24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2月6日09:00—2月2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7266610。
技术咨询电话: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2月25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或社会工作师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日期截止后2天内,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至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不予加分。
7.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及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东委发【2019】58号文件相关规定的“三岗十八级”要求,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待遇执行,并建立薪级工资调整机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21965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海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海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