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50%以上!广东省11家发电企业发函建议调整交易机制

文摘   2024-11-03 23:40   山东  

10月25日,广东省11家发电企业联合向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函,建议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市场有关机制。

(一)主要发电集团亏损面达50%以上

11家发电企业表示,广东电力市场价格已全面低于发电成本,当前市场机制难以支撑发电成本的回收。根据目前煤价及运费指数计算,发电总成本约在471.5厘/千瓦时【沿海主力60万千瓦煤机变动成本约在371.5厘/千瓦时,固定成本约100厘/千瓦时(按煤机5000小时计算)】。今年以来月竞交易价格已近半年处于中长期交易价格下限372厘/千瓦时,月度交易已失去了“压舱石”和回收固定成本的基础作用,主要发电集团亏损面达50%以上。目前2025年的长协机制和价格也未能保障发电成本回收,将给电力保供埋下巨大隐患。

(二)两个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现状,11家发电企业提出两个建议。

一、设置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

发电企业建议,对用户、售电、发电市场主体均设置相应的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零售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机组电量比例均不低于实际用电量(上网电量)的80%。

二、优化月度供需比机制

建议在现货模式下,有序缩小月度市场供需比。现阶段,将发电侧月度中长期交易上限修改为: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90%+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10%*1.02(测算年度成交比例为80%时,月度供需比为2.02)。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上述11家发电企业为,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其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粤电力A,000539.SZ)、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000027.SZ)、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600098.SH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为上市公司主体,在此前相关公开信息中也可见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对发电企业长协订单价格的影响。

此前,7月31日,广州发展被问及“今年电价情况如何”的相关问题时,管理层回复,受煤价下降及容量电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广东2024年度长协签约均价465.62厘/千瓦时,较2023年下降15.9%,但今年公司火电机组预计增加容量电费约4.6亿元。

而其也提到,近几个月现货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但公司参与现货交易的电量相对比较少,约占全年电量的5%左右。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及执行,以及2024年煤价同比有所下降,对电价下降带来的影响起到一定的抵消作用。公司将继续依托发售电一体化、煤电一体化、气电一体化优势,做好业务协同,最大限度降低电价下降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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