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新征收冻结通告,具体范围公布

民生   2024-11-16 07:00   山东  

近日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征收冻结通告

泺口片区二期项目

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此外

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

福音里城市更新项目

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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泺口片区二期项目


冻结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津浦铁路,西至无影山北路,南至泺安路、泺口一期用地北边界,北至济广高速、黄河大坝(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该项目拟分为六个地块实施征收,以上范围不包括蓝线保留区域)。

冻结期限

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

福音里城市更新项目

冻结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纬六路、福音里以东,经三路、24号楼南墙以南,小纬六路以西,经四路以北。包括范围内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冻结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首席编辑:韩黟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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