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6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且编造不实理由,多次长时间离线、离席、关闭摄像头或未在独立封闭空间评审等行为构成严重不良行为,给予“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的处理; 确定13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拍摄会议材料等行为构成一般不良行为,给予“一定范围内通报”的处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网站
一审:百香果
二审:李璇
三审:仝勋
监制:刘砾
总监制:鲁晓波
*转载请注明来自“睢宁融媒”官方微信
确定6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且编造不实理由,多次长时间离线、离席、关闭摄像头或未在独立封闭空间评审等行为构成严重不良行为,给予“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的处理; 确定13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拍摄会议材料等行为构成一般不良行为,给予“一定范围内通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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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百香果
二审:李璇
三审:仝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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