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本院工作力量,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缓解司法辅助人员和警力不足的现实问题,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及《索县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法警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经请示中共索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索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和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
索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工作期间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计划招聘男性6名(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30周岁),女性2名(身高160CM以上,年龄18-30周岁)。
4.报考人员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索县籍未就业大学生和法学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5.能够做好突发性、临时性、控制性处理工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法警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10:00- 13:00,下午15:30-18:30。
3.报名地点:索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地址:索县索河北路1-7;
4.报名要求: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应聘人员填写《索县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索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2月26日在“索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到索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索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形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50分)、体能测试(30分)、面试(20分)三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1.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10:00
考试地点:索县人民法院二楼视频会议室
考试内容:政策理论知识、司法警察法律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下午15:00
测试地点:索县第一小学操场
测试内容: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
按照考生的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12月30日在“索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10:00
面试地点:索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形象等。
综合考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并于2025年1月4日在“索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索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索县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索县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招聘政审表》,重点考查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五、补录工作
(一)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
(二)补录名单由索县人民法院与索县人社局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六、录用及待遇
(一)由索县人民法院、索县人社局确定聘用制法警拟招聘名单,在“索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由索县人民法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三)聘用制法警薪酬为:原则上不低于同等资历的聘用制书记员,应发52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聘用制法警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30天)等权利,索县人民法院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聘用制法警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按比例扣除,并由单位缴纳配套资金。聘用制法警不占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索县人民法院负责。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如果短期内有其他职业规划,后期可能需要解除合同的,或者与以上招聘、报名、录用条件相冲突的,请谨慎考虑后再报名,以免占用他人报考名额,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
2.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宜,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索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896—3705356
联 系 人:洛桑顿珠 13658903127
旦巴旺姆 18089963666
举报监督电话:0896—3702169
索县人民法院 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主审:王 韬
审编 : 白玛拉姆
编辑 : 晋美朗杰
来源 : 索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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