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民生   2024-10-31 22:02   河北  
 沙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桥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市2024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村位于高铁西侧,京港澳高速东侧,四海吊装南侧(东至田村村地、南至田村村地、西至田村村地、北至田村村地合围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沙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邢政字202411)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1320公顷,其中农用地1.1320公顷(其中旱地1.13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56万元/公顷(10.4万元/亩),计176.5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照你村分配规则,100%归村集体所有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承包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试行)》(沙政字〔2020〕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沙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29日至2024年1127日。本公告可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haheshi.gov.cn。

特此公告。

来源: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精彩大邢台
初心未曾改变,服务邢襄牛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