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隶属于省自然资源厅,局机关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所属单位实施国家和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及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勘查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论证、设计方案审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成果验收等工作;为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调查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以及地质勘查行业标准和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为“一局、一院、一集团和二十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组织构架。“一局”为局机关,内设局办公室、规划发展处(总工办)、地质勘查处、环境资源处、能源地质处、科技信息处、矿业合作经营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处、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室、信访处、财务资产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地质工会等15个部门。“一院”为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一集团”为黑龙江省地矿投资集团。“二十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等地区,主要承担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生态环境修复、地球物理勘查、地质钻探、地质灾害防治、实验测试、地质信息测绘等方面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全系统实有在编职工4178人,其中局机关86人;局直属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019人,工勤岗位人员1159人。离退休职工11657人。代管的协解人员2014人。
经初步估算,自1958年建局以来,改革前后的地勘队伍先后发现了各类金属类、非金属类、能源类及液体类矿产1200余处,其中超大型、特大型、大型、中型矿床300余处以及一大批小型矿床,共涉及矿种百余种。主要包括鸡西柳毛石墨矿、萝北县云山石墨矿、林口县西北楞晶质石墨矿、林口县三合村石墨矿、双鸭山西沟石墨矿、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逊克县翠中铁多金属矿、嫩江县多宝山铜(钼)矿、嫩江县铜山铜矿、龙江县六九铜矿、大兴安岭新林区小柯勒河铜钼矿、黑河市争光岩金矿、黑河市三道湾子岩金矿、逊克县东安金矿、嫩江县永新金矿、乌拉嘎金矿、大兴安岭松岭区古利库河砂金矿、嫩江县二道坎银矿、伊春西林铅锌矿、甲乌拉铅锌矿、铁力市鹿鸣钼矿、大兴安岭岔路口钼矿、嘉荫县八家子新能源矿、双鸭山煤矿、勃利煤矿、鸡西煤矿、鹤岗煤矿、集贤-绥滨煤矿、宝清煤矿、依兰煤矿、西岗子煤矿、虎林市迎春煤矿、佳木斯市江北新水源地、七台河市水源地、五大连池重碳酸矿泉水、北安锂矿泉水、漠河北极村锶矿泉水、塔河锶矿泉水、林甸地热田等。
2015年以来,我局先后承担了省财政投资“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省级矿产资源专项、省矿产资源能源勘查专项债券、省矿产资源能源勘查一般债券等项目,发现6处超大型矿床、21处大型矿床、19处中型矿床和一大批新发现的矿点、矿化点及找矿靶区,提交金13.9吨、银2237.19吨、铜106.86万吨、钼25.3万吨、铅锌30.96万吨、稀有金属(Nb2O5)资源量1.37万吨;石墨量1.87亿吨、高岭土6890万吨、膨润土1亿吨、碎云母1.48亿吨、水泥用大理岩2046万吨、水泥用白云石大理岩8065万吨、熔剂用白云岩4000万吨;煤炭资源量42.93亿吨、煤层气资源量27亿立方米等。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为我省加速培育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和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资源保障。
我局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水工环地质工作在地下水、土壤、生态环境调查研究方面的专业优势,以保障民生和维护生态稳定为首要任务,在助力我省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绿色城市,打造清洁能源产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先后完成省内部分粮食主产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详细圈定可利用富硒土壤面积3318平方公里,富锗土壤面积168平方公里;系统开展哈尔滨市城市地质调查,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积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调查任务,并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进行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编制了《全省地热能供暖专项规划》;完成了三江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为服务保障地方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地质部黑龙江办事处,1958年5月31日组建为黑龙江省地质局。1983年5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部批准,增加矿产开发管理业务后,更名为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1996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同时组建地质矿产部黑龙江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厅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