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24〕18号文件精神,县生态委办决定2024年12月26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来源: 县生态委办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24〕18号文件精神,县生态委办决定2024年12月26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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