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工作顾虑,卸下了思想包袱,可以重新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日前,面对彭阳县纪委监委的回访,某乡镇干部说。
此前,彭阳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信,反映该乡镇干部存在套取补助款问题。收到举报信后,彭阳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小组,对举报信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举报问题不实。彭阳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公开为该干部澄清正名。
彭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构建常态化“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近年来,先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4件次,先后对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暖心回访。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彭阳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相关制度规定的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对澄清正名的工作原则、适用情形、方式方法等内容了然于胸,确保能严肃认真办理每一件检举控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彭阳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研判评估、规范澄清、跟踪回访工作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在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澄清方案,依规依纪依法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及时消除对被举报党员干部的负面影响。
同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举报,从源头上预防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将澄清正名与纪律教育、政策宣传、回访教育等有效衔接,为澄清对象量身打造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不定期家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帮助干部消除思想顾虑、解开“心结”。
“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把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结合起来,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顾虑,争做知责担责履责的奋进者。”彭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