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介绍
(一)大赛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数据二十条”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有关任务要求,充分发挥人才对推进行业数据安全工作的关键性基础支撑作用,提升我国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保障数据要素安全可控、有序流动,中国互联网协会现组织举办第二届“强基杯”数据安全大赛。
(二)大赛介绍
第二届“强基杯”数据安全大赛,将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选手继续作为主要招募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工作带动和辐射效应,面向全国金融、能源医疗、政务等重要行业单位和院校、科研机构、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企业和数据安全爱好者等人员开放参赛,旨在为各行业数据安全人才展示水平、竞技比拼和交流互动提供平台发现、聚集和培养数据安全人才,探索盘活教育、产业等多方生态,渐进推进长期性、基础性人才培养保障工作,为国家数据安全人才培养注入底层活力、提供长效保障。
竞赛以专业人才选拔、供需对接为导向,以提升技能水平、落实法律政策要求为重点,以合作共赢、以赛代练为模式,建立优秀数据安全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赋能,激发高端数据安全人才参与积极性,深挖人才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
(三)竞赛目标
一是以赛选才,扩宽数据安全人才选拔渠道。为广大数据安全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展示和技艺切磋的平台,充分发现、挖掘全国范围内高素质数据安全实战人才,为行业数据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储备优秀人才。
二是以赛促学,培养数据安全技能人才。充分发挥竞赛对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作用,将技能竞赛作为行业企业数据安全能力的“练兵场”、实习实训的“实战场”和人才培养的“检验场”,引导从业人员深入开展专业学习,持续提升技能水平。
三是以赛促融,形成数据安全人才良好生态。围绕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畅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数据处理者、安全服务企业间沟通渠道,实现功能和资源优势协同互补,构建从实战锻炼到人才价值输出为一体的系统化机制。
二、赛制介绍
(一)赛制设置
数据安全实战技能赛、数据安全评估技能赛设置初赛、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赛段。
初赛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竞赛模式为数据安全知识在线作答,初赛阶段不划分赛区。所有报名队伍统一登录官方竞赛平台参赛答题,竞赛主办方将通过官网站内信、官方选手群通知参赛队伍初赛阶段竞赛平台链接及登录账号密码。
两大赛道初赛所有参赛队伍统一作答,各赛道独立计算分数并排名,采用数据安全知识问答形式。所有题目将从数据安全法规政策、数据安全基础理论、数据安全技术理论、数据安全管理流程、数据安全评估、个人数据安全意识等多维度来综合考核选手能力。
(二)初赛规则
在充分结合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共同颁布的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2-02-38-12)的职业技能要求,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行业政策要求与标准规范基础上,本次大赛将设置两条技能赛赛道:数据安全实战技能赛和数据安全评估技能赛。初赛阶段由竞赛主办方统一研发竞赛平台并在线部署,竞赛题库中全部比赛用题的命制均结合数据安全政策法规、监管需求、标准规范、产业技术能力等进行命制,并通过竞赛专家委员会评审。题库由大赛主办方集中管理,并负责题目保密工作。大赛主办方将随机抽取题目,用于竞赛平台使用。
(1)题型及计分规则
初赛题型分别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客观题。系统为每支队伍随机分配110道试题(满分200分),其中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共30道,每题3分;判断题共30道,每题2分。选手提交答案后,系统自动判分。
【题目示例】
(单选)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相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流动,促进以( )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A、数据;B、信息;C、技术;
(2)答题方式及竞赛时长
初赛通过线上官方竞赛平台统一操作、作答,竞赛平台地址将在赛前统一通过XX方式发送。
初赛以队伍为单位,每支队伍发放一个账号,每支队伍只能由一名参赛选手登录竞赛平台,承担主答题人职责,其余两名选手辅助作答,队内不可多人同时登录账号。
答题时长150分钟,采用不间断连续答题形式,中途仅允许最多不超过五次切换窗口,平台将每隔3分钟自动保存答题进度和已选答案,时长耗尽后平台将自动停止答题并提交答案。
请各参赛队伍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比赛纪律要求详见第七章),竞赛期间发现违规者将取消竞赛资格。
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名,考虑参赛队伍数量情况,数据安全实战技能赛成绩排名前80%的队伍晋级复赛,数据安全评估技能赛成绩排名前80%的队伍晋级复赛。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交卷时间先后排名。
(三)其他说明
复赛、决赛各阶段会由大赛主办方另行发布详细参赛指引,明确参赛要求及形式。同时为保证大赛整体的公平公正,所有赛事环节中客观题目均由竞赛平台自动判分,主观题目由大赛评审专家组按照赛题答案进行评分,竞赛结果也将通过大赛评审专家组和大赛主办方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
如参赛队伍对成绩有异议,可在结果正式公布前向赛场监督委员会进行申诉。“强基杯”数据安全大赛各分区赛及全国总决赛均设置竞赛裁判组,竞赛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现场比赛情况进行监督,接受参赛队伍的申诉并进行裁决。
三、评审专家组
大赛将邀请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数据安全专家,分别在两个赛项设立评审专家组,主要作为竞赛技术顾问和评审专家,指导大赛技术方向、竞赛模式,负责赛题命制审验、评审标准制定,以及复赛和决赛比赛结果的审核确认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
初赛:2024年12月6日9:30—12:00
复赛:2024年12月中下旬,分赛区组织线上或线下参赛(暂定)。具体时间和参赛指引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2025年1月,在北京举行线下比赛(暂定)。具体时间和参赛指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分区赛奖项
复赛阶段按两大赛道分别设奖,评选赛区团体一等奖(3个名额)、二等奖(5个名额)、三等奖(8个名额);对于表现突出的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成绩排名设置赛区“数据安全技术之星”(10个名额)和“数据安全评估之星”(10个名额)奖,获奖团队及个人均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二)全国总决赛奖项
决赛阶段按两大赛道分别设奖,对于各赛道最终成绩排名前十六名的团队,评选全国团体一等奖(3个名额)、团体二等奖(5个名额)、团体三等奖(8个名额);对于表现突出的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成绩排名由大赛主办方设置全国“数据安全技术能手”(10个名额)和“数据安全评估精英”(10个名额)奖,获奖团队及个人均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六、报名说明
(一)参赛人员
1、两大赛道均面向以电信和互联网为主的各行业领域公开招募高水平的数据安全专业团队和人才参赛,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安全服务企业和其他在数据安全技术领域有深厚积累的各行业单位。其中,实战技能赛主要招募各单位从事数据安全技术研究开发、数据安全风险治理分析、数据安全运维测试等岗位从业人员;评估技能赛主要招募各单位内部的数据安全管理岗位、数据安全运营岗位等的自评估人员或第三方评估服务人员。
2、数据安全实战技能赛开设学生组报名通道,面向我国各类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职高专、中职等),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在籍学生进行招募。
(二)队伍组成
本次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包含3名参赛选手,需设置1名队长,队伍人员都需来自同一单位(提交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参赛队员只能隶属于一支队伍,比赛晋级过程中如果有队员中途退出,不能补位。同一单位在同一赛道报名的队伍数量不得超过6支(基础电信企业可以集团公司、省级公司、专业公司为单位参赛,同一单位报名队伍数量均不得超过6支)。参赛团队可选择在“数据安全实战技能赛”或“数据安全评估技能赛”中选择其一进行报名,同一队伍不得同时报名两个赛道。
参赛人员必须是中国大陆合法公民,需提交真实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增加报名。
(三)命名规则
参赛队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的品牌权利、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竞赛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队伍修改战队名称、对拒不修改的,竞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竞赛纪律
(一)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使用任何方式、方法向别人透露具体的题目答案和通关方法。
(二)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严禁向竞赛系统、其他参赛选手个人电脑等发起任何可能影响比赛正常进度的攻击行为。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三)严禁参赛选手在任何时间段内对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或者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攻击与渗透测试。
(四)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比赛,严禁各类串通作弊、与外界通讯等严重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竞赛主办方在竞赛期间将进行平台全程监控和数据流量分析,结合竞赛平台防作弊系统的监测处置功能,及时查处各类违反竞赛规则的事件。
(五)竞赛期间以裁判长的仲裁意见为最终裁决,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参赛选手如违反比赛纪律,竞赛主办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扣除题目分值、一定时间内禁赛、取消成绩并向所在单位通报等措施。若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除取消成绩外,竞赛主办方将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据,作为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并记入信用记录。对入侵、破坏比赛环境,影响竞赛正常进行的,竞赛主办方将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4年11月28日
供稿:会展部
编辑:刘颂佳
审核:董 畅